首页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2016年) 10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 10.1 首次登记 10.1.1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2016年) 10.1.1 10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 10.1 首次登记 10.1.1 适用 依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可以单独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登记。 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住房及其附属设施的,可以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 10.1 目录 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