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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2016年) 2

2 查封登记、预查封登记。

6.1.3 共有的不动产,不动产登记机构向全体共有人合并发放一本不动产权证书;共有人申请分别持证的,可以为共有人分别发放不动产权证书。共有不动产权证书应当注明共有情况,并列… 6.1.4 发放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时,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核对申请人(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收回受理凭证。 6.1.5 发放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后,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按规范将登记资料归档。 分则
1 目录 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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