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2016年) 2 不动产登记机构宜建立不动产登记风险管理制度,设置登记质量管理岗位负责登记质量检查、监督和登记风险评估、控制工作。 1.10.4.2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2016年) 1.10.4.2 2 不动产登记机构宜建立不动产登记风险管理制度,设置登记质量管理岗位负责登记质量检查、监督和登记风险评估、控制工作。 1.10.4.2 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以建立不动产登记会审制度,会审管辖范围内的不动产登记重大疑难事项。 2 目录 1.1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