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速查 法律法规速查
下载APP
下载APP
  1. 首页
  2.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2016年)
  3. 4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2016年) 4

4 属于下列情形的,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 预购商品房的,提交已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或土地管理部门备案,作为登记的申请材料。 (2) 以预购商品房等不动产设定抵押权的,提交不动产登记证明以及不动产抵押合同、主债权合同; (3) 不动产转移的,提交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转让合同; (4) 不动产抵押的,提交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抵押合同和主债权合同。
3 目录 (1)
法律法规速查 法律法规速查

专为法律人设计的法律查阅工具

使用帮助

  • 使用帮助

法律条款

  • 用户协议
  • 隐私政策
  • 会员服务协议

法规要求

  • 沪ICP备2023015770号-1
  • 沪公网安备31011302008558号
© 法律法规速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