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监制办法(2016年) 四、 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监制办法(2016年) 四、 四、 在开始批量印制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前,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将承印单位的确定方式,承印单位的名称、服务期限、印制单价以及承印单位制作的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样本,报国土资源部备案。国土资源部将备案信息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 三、 目录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