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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证综合及分类系列指数编制细则(2010年) 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3.1基日与基期上证综合指数以1990年12月19日为基日,基点100点。新上证综指以2005年12月30日为基日,基点1000点。上证A股指数以1990年12月19日为基日,基点100点。上证B股指数以1992年2月21日为基日,基点100点。上证分类指数以1993年4月30日为基日,基点为1358.78点(1993年4月30日上证综合指数收盘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