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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2.5.3选样方法第一,对样本空间股票分别按照最近一年(新股为上市以来)的日均成交金额、日均总市值由高到低排名,剔除成交金额排名后15%的股票,并剔除累计市值占比达到98%以后的股票;第二,对剩余股票数量在30只(含)以内的行业,将行业内全部股票纳入相应行业指数;第三,对剩余股票数量超过30只的行业,将剩余股票在行业内按照总市值排序,依次选取排名靠前的进入指数,直至进入指数的股票累计市值占比达到80%或数量达到50只,若进入指数的股票数量少于30只,则按照总市值排名增加至30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