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2022年) 10.4.5
10.4.5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当承诺:自公司股票重新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无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的,其第一大股东及其最终控制人比照执行前款规定。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承诺:自公司股票重新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无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的,其第一大股东及其最终控制人比照执行前款规定。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承诺:自公司股票重新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