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2022年) 第九章 退市与风险警示 第六节 退市整理期 9.6.13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2022年) 9.6.13 第九章 退市与风险警示 第六节 退市整理期 9.6.13 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第9.6.12条规定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选择下述议案之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公司股票被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后进入退市整理期并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 公司股票被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后不进入退市整理期并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前述议案应当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对于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应当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 9.6.12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