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2022年) 第九章 退市与风险警示 第五节 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 9.5.5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2022年) 9.5.5 第九章 退市与风险警示 第五节 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 9.5.5 上市公司在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收到相关行政机关相应行政处罚决定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司法裁判,未触及本节规定的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且不存在其他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的,应当及时披露有关内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于公告披露日停牌1天,公告披露日为非交易日的,于披露日后的次一交易日停牌1天。自复牌之日起,本所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 9.5.4 目录 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