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2022年) 第七章 应当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七节 其他 7.7.8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2022年) 7.7.8 第七章 应当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七节 其他 7.7.8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披露: (一) 变更公司名称、股票简称、公司章程、注册资本、注册地址、主要办公地址和联系电话等。公司章程发生变更的,还应当将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在本所网站上披露; (二) 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发生重大变化; (三) 依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行业分类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发生变更; (四) 董事会就公司发行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优先股、公司债券等境内外融资方案形成相关决议; (五) 公司发行新股或者其他境内外发行融资申请、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等收到相应的审核意见; (六) 生产经营情况、外部条件或者生产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包括行业政策、产品价格、原材料采购、销售方式等发生重大变化); (七) 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八) 公司的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监事、总经理或者财务负责人发生变动; (九) 法院裁定禁止公司控股股东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十)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的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标记、司法拍卖、托管、设定信托或者限制表决权等,或者出现被强制过户风险; (十一)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似业务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十二) 获得对当期损益产生重大影响的额外收益,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或者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十三) 本所或者公司认定的其他情形。 7.7.7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