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2022年) 第六章 应当披露的交易 第二节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2022年) 第二节 第六章 应当披露的交易 第二节 日常交易 6.2.1 本节所称“日常交易”,是指上市公司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以下类型的交易: (一) 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 (二) 接受劳务; (三) 出售产品、商品; (四) 提供劳务; (五) 工程承包; (六)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其他交易。 资产置换中涉及前款交易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的规定。 6.2.2 上市公司签署日常交易相关合同,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及时披露: (一) 涉及本规则第6.2.1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事项的,合同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亿元; (二) 涉及本规则第6.2.1条第一款第(三)项至(五)项事项的,合同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亿元; (三) 公司或者本所认为可能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合同。 6.2.3 上市公司与他人共同承接建设工程项目,公司作为总承包人的,应当以承接项目的全部合同金额适用本规则第6.2.2条的规定;作为非总承包人的,应当以公司实际承担的合同金… 6.2.4 上市公司参加工程承包、商品采购等项目的投标,合同金额达到本规则第6.2.2条规定标准的,在已进入公示期但尚未取得中标通知书或者相关证明文件时,应当及时发布提示性… 6.2.5 上市公司应当按照本所相关规定披露日常交易的相关信息,包括交易各方、合同主要内容、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合同的审议程序、有关部门审批文件(如有)、风险提示等。 6.1.22 目录 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