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2022年) 第六章 应当披露的交易 第一节 重大交易 6.1.4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2022年) 6.1.4 第六章 应当披露的交易 第一节 重大交易 6.1.4 上市公司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交易的,可以免于按照本规则第6.1.3条的规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但仍应当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 公司发生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等不涉及对价支付、不附有任何义务的交易; (二) 公司发生的交易仅达到本规则第6.1.3条第一款第(四)项或者第(六)项标准,且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每股收益的绝对值低于0.05元的。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