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2022年) 第五章 定期报告 第二节 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 5.2.7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2022年) 5.2.7 第五章 定期报告 第二节 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 5.2.7 上市公司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公司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可以不经审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经过审计: (一) 拟依据半年度财务数据派发股票股利、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者弥补亏损; (二) 中国证监会或者本所认为应当进行审计的其他情形。 公司季度报告中的财务资料无须审计,但中国证监会或者本所另有规定的除外。 5.2.6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