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2022年) 第四章 公司治理 第四节 董事会秘书 4.4.11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2022年) 4.4.11 第四章 公司治理 第四节 董事会秘书 4.4.11 上市公司应当指派董事会秘书和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证券事务代表负责与本所联系,以上市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变动管理等事务。 (四) 目录 第五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