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2022年) 第四章 公司治理 第三节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3.5 上市公司董事应当积极作为,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五)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2022年) (五) 第四章 公司治理 第三节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3.5 上市公司董事应当积极作为,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五) 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与公司事务,原则上应当亲自出席董事会,因故不能亲自出席董事会的,应当审慎地选择受托人,授权事项和决策意向应当具体明确,不得全权委托; (四) 目录 (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