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2022年) 第四章 公司治理 第二节 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 4.2.5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2022年) 4.2.5 第四章 公司治理 第二节 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 4.2.5 上市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法规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公开请求股东委托其代为行使提案权、表决权等的,征集人应当依法依规披露征集公告和相关征集文件,公司应当予以配合。征集人不得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方式公开征集股东权利。 4.2.4 目录 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