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上海航运交易所管理规定(1996年) 第五章 争议处理与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 上海航运交易所管理规定(1996年) 第二十九条 第五章 争议处理与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 交易双方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协商解决或者申请航运交易所调解,也可以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 第五章 目录 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