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上海航运交易所管理规定(1996年) 第四章 交易管理 第二十二条 上海航运交易所管理规定(1996年) 第二十二条 第四章 交易管理 第二十二条 从事国际班轮运输的会员应当将本企业的运价报航运交易所备案。 第二十一条 目录 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