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方案(2016年) 争取新设以服务科技创新为主的民营银行,建立灵活的运作、考核和分配机制,探索与科技创新企业发展需要相适应的银行信贷产品,开展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创新。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探索试点为企业创新活动提供股权和债权相结合的融资服务方式,与创业投资、股权投资机构实现投贷联动。(银监会、人民银行)

争取新设以服务科技创新为主的民营银行,建立灵活的运作、考核和分配机制,探索与科技创新企业发展需要相适应的银行信贷产品,开展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创新。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探索试点为企业创新活动提供股权和债权相结合的融资服务方式,与创业投资、股权投资机构实现投贷联动。(银监会、人民银行)

探索设立服务于现代科技类企业的专业证券类机构,为科技企业提供债权融资、股权投资、夹层投资、并购融资等融资服务,在上市培育、并购交易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证监会)

支持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沪成立科技企业金融服务事业部,在企业贷款准入标准、信贷审批审查机制、考核激励机制方面建立特别的制度。(银监会、人民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