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17年) 第五章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17年) 第五章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三十二条 本细则的附件包括《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目录》、《〈认购邀请书〉和〈申购报价单〉范本》。 附件:1.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目录 2. 《认购邀请书》和《申购报价单》范本 第三十条 目录 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