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11年) 第五章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11年) 第五章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三十三条 本细则的附件包括《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目录》、《〈认购邀请书〉和〈申购报价单〉范本》。 附件:1.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目录(略,详情请登录证监会网站) 2. 《认购邀请书》和《申购报价单》范本(略,详情请登录证监会网站) 第三十一条 目录 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