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11年) 第四章 核准与发行 第二十二条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11年) 第二十二条 第四章 核准与发行 第二十二条 董事会决议确定具体发行对象的,上市公司在取得核准批文后,应当按照本细则第九条的规定和认购合同的约定发行股票。 第二十一条 目录 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