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5年) 第六章 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 第五十四条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5年) 第五十四条 第六章 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 第五十四条 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在其公告的有关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的,中国证监会依照《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予以处罚。 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从事前款违法行为的,中国证监会依照《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予以处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 第五十三条 目录 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