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十条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3年) 第十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十条 鼓励依法设立的并购基金、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等投资机构参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 第九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