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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16年) 第六章

第六章 重大资产重组后申请发行

新股或者公司债券

第五十一条 经中国证监会审核后获得核准的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后,上市公司申请公开发行新股或者公司债券,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的业绩在审核时可以模拟计算: 第五十二条 本办法所称完整经营实体,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第五十条 目录 第五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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