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1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九条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11年) 第九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九条 中国证监会在发行审核委员会中设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以投票方式对提交其审议的重大资产重组申请进行表决,提出审核意见。 第八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