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06年) 第四章 发行程序 第四十九条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06年) 第四十九条 第四章 发行程序 第四十九条 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应当由证券公司承销;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均属于原前10名股东的,可以由上市公司自行销售。 第四十八条 目录 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