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2023年) 第七章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2023年) 第七章 第七章 附则 第八十五条 符合《若干意见》等规定的红筹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交易所上市后,发行股票还应当符合本办法的规定。 第八十六条 上市公司发行优先股、向员工发行证券用于激励的办法,由中国证监会另行规定。 第八十七条 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将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的,还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的其他规定。 第八十八条 依据本办法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其减持不适用《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 第八十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3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监会令第168号)、《科创板上市公… 第八十四条 目录 第八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