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2023年) 第四章 信息披露 第四十一条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2023年) 第四十一条 第四章 信息披露 第四十一条 证券发行议案经董事会表决通过后,应当在二个工作日内披露,并及时公告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使用募集资金收购资产或者股权的,应当在公告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同时,披露该资产或者股权的基本情况、交易价格、定价依据以及是否与公司股东或者其他关联人存在利害关系。 第四十条 目录 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