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6年) 第六章 信息披露 第五十七条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6年) 第五十七条 第六章 信息披露 第五十七条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权激励计划及相关议案后,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披露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应当包括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结果。 第五十六条 目录 第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