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2000年) 四、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三十五条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2000年) 第三十五条 四、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三十五条 股东大会审议董事、监事选举的提案,应当对每一个董事、监事候选人逐个进行表决。改选董事、监事提案获得通过的,新任董事、监事在会议结束之后立即就任。 第三十四条 目录 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