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2014年10月) 第五章 监管措施 第四十八条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2014年10月) 第四十八条 第五章 监管措施 第四十八条 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相关信息披露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和公司章程要求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有权责令公司或相关责任人限期改正,并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公开谴责。 第四十七条 目录 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