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06年) 第四章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三十一条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06年) 第三十一条 第四章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三十一条 股东与股东大会拟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时,应当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上市公司持有自己的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第三十条 目录 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