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06年) 第四章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二十三条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06年) 第二十三条 第四章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二十三条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或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上市公司和召集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