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2017年) 第十五条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2017年) 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未按照本规定和证券交易所规则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中国证监会依照《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