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 第五十五条
第五十五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
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
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