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一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公开发行股份;

非公开发行股份;

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