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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2014年)
  3.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4.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5. 第四十九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备案。
  6. 注释: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2014年) 注释: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十九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备案。

注释: 计算本条所称持股比例时,仅计算普通股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

第四十九条 目录 第五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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