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2014年) 第六章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百三十三条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2014年) 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章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百三十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的有关规定。 第一百三十二条 目录 第一百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