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12年) 十三、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12年) 十三、 十三、 保荐机构应当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履行保荐职责,做好持续督导工作。保荐机构应当至少每半年度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核查。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机构应当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披露。 引用法条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09) 十二、 目录 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