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2022年) 第七条

第七条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定的其他人员;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