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2022年) 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在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召开前,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本规则第十三条的规定公布相关内容,并将所有被提名人的有关材料报送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对被提名人的有关情况有异议的,应同时报送董事会的书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