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3年) 第七条
第七条 担任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
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法律、会计或者经济等工作经验;
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
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法律、会计或者经济等工作经验;
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