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年) 第五章 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与上市公司 第三节 关联交易 第七十九条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年) 第七十九条 第五章 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与上市公司 第三节 关联交易 第七十九条 上市公司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关联方以垄断采购或者销售渠道等方式干预公司的经营,损害公司利益。关联交易应当具有商业实质,价格应当公允,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者收费标准等。 董事会应当准确、全面识别上市公司的关联方和关联交易,重点审议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公允性和合规性,并严格执行关联交易回避表决制度。 第七十八条 目录 第八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