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 第六章 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与上市公司 第三节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 第三节 第六章 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与上市公司 第三节 关联交易 第七十四条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应当依照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七十五条 上市公司应当与关联方就关联交易签订书面协议。协议的签订应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协议内容应当明确、具体、可执行。 第七十六条 上市公司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关联方以垄断采购或者销售渠道等方式干预公司的经营,损害公司利益。关联交易应当具有商业实质,价格应当公允,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 第七十七条 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输送利益或者调节利润,不得以任何方式隐瞒关联关系。 第七十三条 目录 第七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