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 第三章 董事与董事会 第五节 独立董事 第三十七条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 第三十七条 第三章 董事与董事会 第五节 独立董事 第三十七条 独立董事应当依法履行董事义务,充分了解公司经营运作情况和董事会议题内容,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保护。独立董事应当按年度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上市公司股东间或者董事间发生冲突、对公司经营管理造成重大影响的,独立董事应当主动履行职责,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 第三十六条 目录 第六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