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02年) 第四章 监事与监事会 第二节 监事会的构成和议事规则 第六十四条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02年) 第六十四条 第四章 监事与监事会 第二节 监事会的构成和议事规则 第六十四条 监事应具有法律、会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或工作经验。监事会的人员和结构应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和检查。 第二节 目录 第六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