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02年) 第三章 董事与董事会 第六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五十五条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02年) 第五十五条 第三章 董事与董事会 第六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五十五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1)研究董事、经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出建议;(2)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人选;(3)对董事候选人和经理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第五十四条 目录 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