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02年) 第三章 董事与董事会 第五节 独立董事制度 第五十条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02年) 第五十条 第三章 董事与董事会 第五节 独立董事制度 第五十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独立董事应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与上市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四十九条 目录 第五十一条